昨夜春桃想服侍表少爺,連衣服都主動脫了,卻被表少爺砸破了腦袋,轟了出去。
最后三少爺為了平息表少爺的怒氣,答應將春桃發(fā)賣。
趙姝玉喝著清粥,一字不落地聽著丫鬟們的議論。
大抵上都是幸災樂禍,說那春桃平日里就是個不安分的,現在正好自作自受。
趙姝玉一言不發(fā)地喝完粥,接著就起身去了趙西凡的院子。
“三哥,把春桃交給我來處置。”
此時趙西凡正和高熙珩用著早膳,趙姝玉就找上門來要人。
趙西凡微微瞇眼,放下筷子,“噢?妹妹準備如何處置?”
趙姝玉毫不客氣地一屁股在八仙桌前坐下,“春桃雖有不端,但也還未釀成大錯,我會尋戶人家將她嫁了,此
事揭過?!?/p>
像春桃這樣簽了賣身契的奴婢,若犯了事被主人家發(fā)賣,基本上都是往最下等的窯子里送。
而這本是趙西凡院子里的事,趙姝玉一個閨閣小姐是不應該插手置喙的。
可偏偏春桃是因為高熙珩才被發(fā)賣,趙姝玉看不慣高熙珩,就算是春桃有錯在先,她也是護短的,遂故意想來
給高熙珩添堵。
果然高熙珩被堵了,當即放了筷子不陰不陽道:“那般不檢點的女人,沒拖去浸豬籠已算是大發(fā)慈悲,表妹還
想給她嫁個人家?呵,真看不出表妹是如此豪放的人物?!?/p>
高熙珩這話有兩分指桑罵槐的意思,若換在尋常臉皮薄的小姐身上,定是受不住的。
可趙姝玉何人?
本來就是一個不受教的,更何況和高熙珩還積了不少舊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