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莫七點(diǎn)十五分,討薪員工齊聚辦公樓下。
有的抽著煙,有的嚼著檳榔,還有幾人死死盯著董事長辦公室。
“你們說,姓李的能弄到錢嗎?”
“應(yīng)該能,何林不是說李宏信為了籌錢,把車都賣了嗎?”
“一輛破奧迪才能賣幾個錢?”
“管他呢,今天不給交代,咱們就搬東西,總之,一定要把錢弄到手?!?/p>
“拿到錢咱們就走,這破公司老子才不伺候?!?/p>
董事長辦公室。
獨(dú)坐一夜的暮色老人隱匿在窗簾后,默默注視這群‘雞鴨鵝狗’。
聽他們的意思,似乎拿到錢就要跑路?
那可不行,流水線員工都走了,剩下的訂單怎么辦?
但不發(fā)工資,又該怎么平復(fù)這群人的怒火?
或者,轉(zhuǎn)移!
思索片刻,李宏信掏出手機(jī)打給周澤。
嘟嘟嘟。
電話無人接聽。
這讓他不免有些著急。
“難道他覺得公司沒發(fā)展直接走了?不會”
暮色老人搖搖頭。
合同上寫得很明白:合同期內(nèi),周澤不得擅自離職,公司也不得“無故”開除周澤,一方違約,需賠償另一方一年工資,即六十萬。
李宏信原本只想寫“周澤擅自離職,需賠償公司一年工資”。
可他突然想到,周澤是學(xué)法律的,這種單方面條約對他無用,所以才改成對賭形式。
一個不得擅自離職,一個不得“無故”開除。
而“無故”的解釋權(quán),歸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