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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霍旭的婚姻從一開始就注定是悲劇。
只可惜,結束悲劇的主動權并不在我手上。
他養(yǎng)在外面的小雀終于懷孕,終于提出離婚。
我很爽快同意離婚,配合辦理手續(xù)。
只是,離婚沒兩天,他怎么突然就后悔了,還想復婚!
是腦子銹透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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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經(jīng)大半年不曾踏足婚房的霍旭突然回來,直接丟給我離婚協(xié)議書,很冷漠道:“這是離婚協(xié)議,簽了?!?/p>
語氣不容拒絕,透著一股子傲慢與高高在上。
我面無表情放下蘸墨的毛筆,筆頭搭在顏料盤上,接過離婚協(xié)議書大致看一遍,不是凈身出戶,有一千萬補償,其他的并沒什么問題。
對于霍旭而言,沒讓我掉層皮,能給我一千萬作為補償,也許已經(jīng)算是仁慈。
畢竟在他看來,我只是他爸選中的兒媳婦,是妨礙他娶心上人進門的阻礙,是鳩占鵲巢的女人,而不是什么妻子。
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,他和肖依苒都從沒斷過,在婚禮上更是直白表明,除了名分和利益,我會什么也得不到。
“機會只有一次,這次要是不簽,你只能凈身出戶。”
見我遲遲不簽字,霍旭很不耐煩警告。
我看完協(xié)議,二話不說,直接拿起簽字筆利落簽下名字,然后把協(xié)議遞還給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