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再說一遍!女孩怎么了?女孩就不是人了?你這種重男輕女的思想,就不配當(dāng)父親!”
汪大嫂趕緊拉住汪遠,怕他再激怒李家人。
她心里是巴不得他們趕緊離了,絕不能讓李露回汪家。
“李露,你看看你,把娘家人都教唆成什么樣了!既然要離婚,那就痛快點,別磨磨蹭蹭的?!?/p>
李露看著汪家一家子,眼神中充滿了厭惡,“我早就不想跟汪遠過了,孩子你們都帶走,離了你們這一家,我日子不曉得有多舒服。”
汪母一聽,急了,“這些賠錢貨我們是一個都不要的?!?/p>
李露皺著眉,“你們這也不行,那也不行,到底想怎么樣?”
汪母眼珠子一轉(zhuǎn),依舊是不死心,“要離婚可以,孩子歸你,但是你得給我們家三百塊錢,就當(dāng)是這些年我們照顧你的補償?!?/p>
“三百塊錢?你們可真敢想!”
林安安拿起茶幾上的水小口小口喝著,見時機差不多了,才緩緩開口,“汪大娘,我勸你少說兩句,要不可就犯法了,人李露可是能告你敲詐勒索的。
至于孩子……能賴給她就趕緊賴給她,順勢談?wù)創(chuàng)狃B(yǎng)費的問題?!?/p>
汪家人見一個清清秀秀的小姑娘開口,都聽懵了。
啥敲詐勒索?
啥撫養(yǎng)費?
林安安放下水杯,看著一臉茫然的汪家人,不緊不慢地解釋道:“你們想想啊,李露在你們家,又是生孩子又是做家務(wù),這些年的付出難道還抵不上你們所謂的‘照顧’?
現(xiàn)在你們反過來問她要三百塊錢,這不是敲詐勒索是什么?在法律上,這可是要坐牢的?!?/p>
汪母一聽,臉色瞬間變得煞白,眼神中閃過一絲慌亂,但還是嘴硬道:“你……你別嚇唬我們,我們怎么就敲詐勒索了?這是我們應(yīng)得的?!?/p>
林安安輕哦了一聲,“誰告訴你這是應(yīng)得的?我們再說說孩子的事,華國婚姻法第十三條,明文規(guī)定,父母對子女有撫養(yǎng)、教育義務(wù)。
第二十一條,如果孩子由女方撫養(yǎng),男方應(yīng)負(fù)擔(dān)必須的生活費和教育費,全部或一部分,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。如果協(xié)議不成,可由人民法院判決?!?/p>
汪家人面面相覷。
汪母更是張大了嘴,“這什么法的,我聽都沒聽過,你胡扯!幾個賠錢貨也配!”
“汪大娘,你要不信,隨時可以出去找個懂法的人問問?!?/p>
汪大嫂審視地打量了林安安兩圈,“你也是李家人吧?你當(dāng)然向著李家說話了?!?/p>
林安安搖搖頭,“我只是隔壁鄰居,不過我是工農(nóng)兵大學(xué)生,文化程度高,被請來做個見證。李家這些事可跟我無關(guān),我不至于幫著他們說話,而且我說的都是事實?!?/p>
汪遠皺著眉頭,小聲呢喃,“放屁,什么撫養(yǎng)費?我們哪有這錢?孩子她愿意要就拿去,別跟我們提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