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輩子,在她的言語暗示下,我懂事地提出去歌舞廳賺快錢。
這輩子,我選擇裝傻充愣:「這也不行,那也不行的。那我不說了,媽,你自己看著辦吧!」
媽媽見我不上道,將桌上的報紙塞到我手里。
「這報紙上,有好幾個招工的,你看下?!?/p>
我接過報紙仔細翻看起來,
片刻后,我指著報紙角落下的一則招工告示。
欣喜道:「這個不錯,夜班刷碗工,我下學后正好可以去干?!?/p>
「這樣我就不用輟學了!」
媽媽臉色垮了下來,
苦口婆心地勸我:「這刷碗工,不適合你。太辛苦了,你干不來的,再看看別的。」
說著,她將報紙展開,生怕我看不見那百華歌舞廳五百元薪資的招工告示。
上輩子,也是如此,我提出去飯館當洗碗工,
被媽媽攔下了,她說不想我吃苦。
其實是覺得當洗碗工一個月才十到十五塊錢,
別說給倆白眼狼交學費了,連維持家中的溫飽都勉強。
我一個剛死了爸爸,還沒畢業(yè)的學生,能找到什么好工作?
不就是逼著我去賣身嗎?
我最終也是如她所愿,為了這五百元的薪資去做了歌妓,
讓他們?nèi)诉^上了吃穿不愁的日子。
可我被外人議論時,媽媽卻撇清關系,哭哭啼啼地說我自甘下賤,她管不了我。
我上輩子真是豬油蒙了心,為這種狼心狗肺的家人賣命。
我無視她的話,扭頭不再去看那張報紙,
唉聲嘆氣道:「媽,我知道你心疼我,但是沒辦法,我要是不去飯館洗碗賺錢,家里連吃飯都困難?!?/p>
媽媽見我一直不上道,還想繼續(xù)勸說
我不耐煩地打斷:「就這樣定了,我下學后去飯館洗碗,別再勸我了?!?/p>